省 院 要 闻
12月2日至4日,甘肃省检察院举行机关2020年新进人员岗前培训班,共有29名新进人员参加培训。开班仪式对参训学员提出了几点要求,本次培训邀请了政治部相关处室,省院办公室、第二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处等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和部门职责进行了授课。
12月7日上午,最高检组织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在家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及全体干警在甘肃分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在各自会场参加会议。
12月8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主题召开理论研讨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会议并讲话,6名院领导做了重点交流发言。
12月9日,甘肃省检察院召开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精神,研判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新的时代特征,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持续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胡焯,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出席会议并讲话。
各 地 动 态
兰州市检察院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安排部署会,抽调市司法局、县(区)检察院刑事执行业务骨干组成社区矫正联合巡回检察组,对城关区、安宁区、榆中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查。
由天水市检察院牵头,秦安县检察院具体组织实施,秦安县法院、司法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共建的天水市首个异地修复检察生态公益林项目启动仪式在秦安县举行。该项目选址在秦安县叶堡镇叶堡村黄家沟,占地约200亩。该基地的落成标志着天水市检察机关在构建“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实践”生态检察模式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
嘉峪关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该《办法》共九章六十四条,以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职能为切入点,从案件情节认定、诉讼参与人权利保障、强制措施的适用、诉讼环节各部门职责以及衔接机制等角度严格规范了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执法司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了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兰州市七里河区检察院与一少数民族爱心企业签署共建协议,协作共建该院第一个少数民族观护帮教基地。该基地由企业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安排适合的工作岗位,检察官同步进行跟踪考察,集劳动就业、技能培训、住宿安置、心理疏导、考察帮教于一体,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
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受理了马某某因不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其违章停车罚款处罚决定的行政争议案件后,邀请联合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和两名社区代表,对这起行政争议进行公开调解,并就作出行政处罚的主体、程序、依据等方面向马某某进行释法说理,最终,马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当场申请撤回复议申请。
岷县检察院在中央文明委作出的《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中,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小陇山林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失火公益诉讼案件中,针对该案造成的国有林木损失、补植复绿等问题就补偿标准、失火原因、事故责任认定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最终经过三轮磋商后,双方对损失金额及修复方式达成一致意见,促使被毁林地早日修复,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正宁县检察院在受理了一起农民工讨薪申请支持起诉案件后,该院检察长亲自督办,经多次与县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最终为修路工程承包方解决了15万元拖欠工程款,帮助10位农民工讨回欠薪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