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严格执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3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行政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下称“白皮书”)指出,要发挥行政检察监督的独特优势,助力依法行政,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工作的重点,谈及具体举措,最高检检委会委员、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介绍,检察机关建立健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明确“可处罚性”标准。最高检围绕“可处罚性”组织专题研讨,制定《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先后编发两批共9件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规范案件办理。
“在司法实践中,更要落实好‘可处罚性’原则,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张相军介绍,广东省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在办理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不起诉案件中,认为被不起诉单位实施了商业贿赂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开展行刑反向衔接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对被不起诉单位处罚款30万元。
如何依法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白皮书披露,最高检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有限监督原则和案件化办理,找准监督边界和介入时机,确保不缺位、不越位,为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提供了基本规范和工作指引。最高检编发7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典型案例,为各地检察机关办案提供具体指引和参考。
白皮书指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贯彻党中央完善行政强制措施司法监督的要求,最高检联合司法部下发《关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2023年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规范派驻检察、巡回检察工作,推动检察监督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执法全面有效衔接。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行政检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力量。谈及过去一年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张相军介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强化“府检联动”工作。最高检强化对下指导,各地检察机关有序开展“府检联动”机制探索。二是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在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线索移送等方式,全力做好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推动法律监督和政府层级监督有机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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