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体开裂、电线老化、消防设施简陋……位于辽宁省朝阳县的赵尚志故居保护不到位问题,一直牵动着朝阳县检察院检察官的心。近日,该院专门组织召开了赵尚志故居公益保护案公开听证会。
赵尚志将军生于1908年,1942年2月12日壮烈牺牲,年仅34岁。赵尚志故居位于朝阳县尚志乡尚志村,今年3月被确定为辽宁省第十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类),管理维护由朝阳市赵尚志纪念馆负责。
朝阳县检察院在对全县红色资源进行全面排查中发现,赵尚志故居年久失修,故居广场路面损坏,故居墙体开裂,檩木开裂;故居共有房屋18间,窗户32扇,窗棂经风吹日晒雨淋,年久失修干裂,不能正常使用;电线直接在木质建筑上布线,只有正房和打更室通电,线路已经老化,极易引发火灾;故居内仅有灭火器、消防灯等简单消防设施,没有防火预案、没有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员。一旦发生火灾,将对以木结构为主体的故居以及故居内文物造成破坏性毁损。
鉴于上述情况,朝阳县检察院予以立案,并召开赵尚志故居公益保护案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朝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朝阳市赵尚志纪念馆、朝阳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表示赵尚志将军是朝阳人民的骄傲,县检察院对赵尚志故居红色资源保护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相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将全面履行故居的管理和维护职责,尽快开工,力争保质保量地完成故居修缮、绿化、安防、消防等改造工作。
听证会后,朝阳县检察院向朝阳市赵尚志纪念馆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下一步,该院将对赵尚志故居公益保护案跟进监督,督促尽快完成故居的全面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