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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某等4人 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审宣判

时间:2020-12-05 18:12: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6月30日下午,由金塔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某等4人恶势力犯罪团伙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案一审公开宣判。

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郑某自2014年以来,非法向多人发放高利借款。为强索债务,纠集焦某强、胡某泉、丁某勇等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行为,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恶势力犯罪团伙。金塔县人民法院充分采纳了金塔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分别判处被告人郑某等4人有期徒刑六年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的刑罚。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和决战决胜之年,也是检察办案成果“检验期”。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保持依法打击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步推进“六清”行动和“惩腐打伞”,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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