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婚前同居关系被认定为家庭成员”的话题引发社会和舆论广泛关注。
事情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发布的涉家庭暴力典型案例,案例明确将“具有共同生活事实的婚前同居关系”当事人纳入“家庭成员”范畴,并将精神虐待认定为家庭暴力。
“两高”这一发声迅速在社会上激起热议。有部分舆论担忧其“模糊了家庭边界”“弱化家暴的严重性”,并对“稳定同居”如何界定、是否影响财产分割与继承等问题提出疑问。
其实,此次法律解释的主旨是,如何更好地保护每一个可能遭受暴力的人。
不是“新规”,而是“重申”
首先要明确的是,无论是“婚前同居关系属于家庭成员”,还是“精神虐待属于家暴”,其实都不是新规定。
早在201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就有一条被大众忽略但非常重要的条款:“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附则第三十七条)也就是说,法律早已明确,家庭暴力不只发生在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内部。
那为何最高检此时再次强调这一点?答案很现实:因为在实践中,很多同居关系中的暴力受害者,依然面临维权困难。
长期以来,“家暴”被认定为对家庭成员实施的行为,而“家庭成员”的界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第1045条,即以婚姻、血缘为基础的亲属关系。
举例来说,如果婚前同居关系没有被认定为“家庭成员”,一方对另一方施暴,因举证不能、情节“轻微”达不到刑事入罪标准时,现实中常常只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警告、罚款或短期拘留。这样的处罚,对施暴者震慑力不足,对受害者保护也远远不够。而一旦将属于同居关系当事人中的暴力行为纳入“家暴”范畴,受害者就有权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要求法院禁止对方接近、骚扰、甚至责令其迁出住所。这是一种更强有力、也更及时的司法保护。
不只是“动手”才算暴力
除了身体暴力,最高检此次特别指出,“精神虐待”同样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
什么是精神虐待?长期辱骂、贬损人格、威胁恐吓、限制自由、精神操控……这些没有外伤、却足以摧毁一个人意志的行为,都属于精神虐待。
这同样不是新规。我国刑法中对“虐待罪”的界定已包含精神层面的侵害,例如讽刺、谩骂、侮辱人格、限制自由等。然而,由于精神虐待伤害隐蔽、取证困难,以往常被忽视,甚至被简单归为“吵架”或“性格不合”。现实生活中,精神虐待的危害极大,可能引发受害者抑郁,甚至导致自杀。
以最高法近期公布的“牟林翰案”为例,男方长期对女友实施精神打压与人格侮辱,最终致使女方自杀。法院认定,男方的持续精神摧残构成虐待,且与死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以“虐待罪”定罪。该判决传递出明确信息:即便没有肢体暴力,持续的精神侵害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最高检此次发声,正是基于法理法义,在司法实践中希望打破“只有打人才算家暴”的旧观念,让更多隐藏在亲密关系中的精神暴力被看见、被制止,从而降低受害者的维权门槛。
会不会“弱化家暴的严重性”?
有观点担忧,把同居暴力、精神虐待都纳入家暴范畴,会不会“稀释”家暴的严重性?这种担忧源于人们一个常见的误解:认为“家暴”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罪名。
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并无独立的“家暴罪”。家庭暴力行为,是根据受害人被施暴的严重程度,适用不同的法律条款来处理的施暴者。比如:造成受害者轻伤二级以上,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长期虐待、情节恶劣,可能构成虐待罪;施暴过程中,明知可能造成受害人死亡,并追求或放任该结果发生,可能会涉及故意杀人罪等等。
也就是说,是否认定为“家暴”,并不直接影响定罪,而是影响受害者能否及时获得保护、施暴者是否受到应有制裁。
最高检此次的解释,重点在于立足司法实践的现实要求打通法律之间的衔接。比如,刑法中的“虐待罪”原本只适用于“家庭成员”,而反家暴法早已将保护范围扩大到“共同生活的人”。这次明确将同居关系当事人视为家庭成员,就使得刑法与反家暴法在保护层面实现对接,不让施暴者因关系界定不清而逃脱惩罚。
除了公众瞩目的“家庭成员”认定外,“两高”在“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还提出多项指导意见,如对恶性家暴从严惩处、对反抗受害者从宽处理、降低维权门槛、推动多机构协作等等。
说到底,“两高”此次发声,不是要颠覆传统家庭观念,也不是随意扩大法律边界,更谈不上要改变财产分割和继承的规则,仅限于在刑事、反家暴领域,让法律的保护网更公平、更严密、更人性化。
它的进步意义在于鲜明指明了家庭暴力的本质,是权力与控制,而不是当事人双方关系的形式。只要存在共同生活的事实,一方对另一方的暴力控制,就应该受到法律的规制。它还向全社会传递了明确的信号:家暴从来就不是家务事,任何亲密关系中的暴力都是违法,鼓励受害者打破“家丑不外扬”的沉默,积极寻求社会帮助。
当然,法律的完善只是第一步。真正落实保护,还面临不少挑战:比如“稳定同居”如何界定?精神虐待的取证标准是什么?基层民警、法官是否充分理解其意义?能否有效执行?社会支持体系,如庇护所、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资源是否充足?……
这些,都需要政府、法院、社区、社会组织等多方协作,也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关注和发声。我们期待,每一次关于反家暴的讨论都能推动全社会进一步的思考,从而保护每一个人,在亲密关系中免于恐惧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