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履行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特种设备(电梯)安全公益诉讼为切入点,聚焦电梯安全隐患,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对辖区住宅小区电梯使用、保养、监管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经过走访调查发现,部分电梯张贴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显示电梯已过检验期、电梯维保信息未及时更新、安全注意事项标志破损、残缺等问题。群众反映在日常使用中有些电梯咯吱作响,有些电梯在乘坐过程中出现抖动、摇晃的问题。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在调查后立即立案,第一时间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诉前磋商,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电梯使用单位、维修保养单位的监管,更新检验信息、保养信息,及时更换破损的安全注意事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群众的安全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对全县正常使用的801部乘客电梯开展专项排查,更换44部电梯特种设备使用标识,更新和规范664部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及检验标识。
下一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助推安全生产生活溯源治理,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