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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初心担使命 积极履职解民忧——金塔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消防安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纪实

时间:2021-09-13 16:52:2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今年以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消防设施安全,主动融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采取“过筛子”工作法,先后对县城老城区和9个乡镇共263个简易消火栓运维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并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监督其履行职责,从根源上堵塞了消防安全隐患和漏洞,落实落细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深入基层,准确摸排问题隐患线索。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金塔县人民检察院着眼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一根本利益,从消防设施安全等细处入手,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和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金塔县地域辽阔、气候干旱、火灾易发,上世纪八十年代时,消防部门在各乡镇灌溉机井上安置了简易消火栓,作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沿用至今,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发生火灾取水不便的实际困难。但在开展专项监督过程中,该院检察官发现,受消火栓材质、使用年限以及管理维护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这些消火栓普遍出现了年久失修、老旧破损等情况,有的已无法正常使用,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较大,严重危及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实施。针对该情况,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检察长靠前指挥,多次实地踏查调研,并主动与消防救援部门对接,详细了解问题根源,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解决方案和监督思路,决定依法保障乡村公共消防设施的安全。

全面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各乡镇消火栓普遍存在的年久失修、老旧破损等情况,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将该问题线索纳入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重点工作,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带头示范、亲自承办。在随后的全面细致排查中,承办检察官、书记员协调消防救援部门和乡镇负责同志通过集中时间下乡进组,先后对全县9个乡镇151个简易消火栓阀门、接口是否完好,部件设施是否有损耗、缺失,排水是否正常以及周围是否堆放杂物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并对存在问题、亟需更换的8个消火栓进行了登记反馈,对一些轻微生锈、污头垢面的消火栓,现场监督当即进行清理并保养,以确保消火栓的正常使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金塔县老城区改造如火如荼进行,而始建于本世纪初的老城区消火栓是否也存在像乡镇消火栓一样的问题?是否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带着疑问,承办检察官和书记员又“转战”老城区,并在相关部门配合下走街串巷,对老城区112个消火栓分别进行了排查。经过排查发现,城区消火栓使用主体是消防救援部门,但其管理和维护是供水部门,由于消火栓的建设、维护和使用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导致日常管理不善、消火栓锈蚀、损坏率较高,一旦火灾突发,必然影响消防供水。针对这一情况,承办检察官及时向主管部门精准制发检察建议,要求相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对老城区18个损坏的消火栓设施限期进行维修、养护,并加大新、老城区消防安全公共设施排查力度,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强化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培训教育和消防演练,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全程监督,确保隐患漏洞整改到位。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指出:“检察建议绝不是发出去就了事,要紧紧盯住效果,监督落实请”。为了依法、快速、高质量解决问题隐患,确保检察建议监督刚性,金塔县人民检察院紧盯限期整改时间节点,承办检察官和书记员对整改全过程依法进行监督,及时督促相关乡镇、行政机关定期不定期对所属管辖消火栓进行巡检维修,确保隐患漏洞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同时,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频推进以案释法,积极向周围群众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呼吁居民爱护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动员群众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基础工作,维护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齐心协力推动乡镇振兴战略实施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截止目前,相关乡镇、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对老旧破损、无法正常使用的消火栓全部进行了更换,逐一进行了登记建档,统一纳入公共安全设施管理,安排专人定期检修维护,并邀请消防救援部门进行了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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