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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检察】最美党员检察官做的群众满意事

时间:2022-07-04 15:03: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行程万里,不忘初心。面对新形势、新需求、新使命,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检验检察机关工作成效的核心标准。
金塔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倡导党员检察官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带头办理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七一”来临之际,我们一起来倾听金塔检察干警在履职与办案过程中,做的那些让群众满意、点赞叫好的故事……

讲述人:党员检察官李海青


【感言】

司法救助,救的是人生和希望

【我做的群众满意事】

自我从事控申工作以来,接触过很多让人印象深刻的案子,也同检察长一起接访了很多来信来访案件。在做好来信来访案件工作的同时,更能深刻体会到,耐心细致做好宣传引导、说服教育和善后息诉工作也是控申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在检察院的控申工作中,有一种检察温暖叫“司法救助”,它能给被救助者的生活带来希望。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化解矛盾、促进案件息诉罢访、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有效举措。而今天我与大家分享的故事就是我院近年来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

2019年1月16日,何某某按照通知前往金塔县某人民法庭应诉,在等待开庭过程中,何某某掏出藏匿于手提袋中的菜刀猛砍王某某头(面)部数刀,后经鉴定,王某某为重伤二级。案发后,被害人王某某未获得任何赔偿,而自己又无任何的生活来源,无奈之下,王某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我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收到申请后,经审核申请材料和实地走访,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时间就是生命,在了解到申请人生活面临紧迫的困难的现状后,及时快速的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最终快速的为王某某争取到司法救助资金6万元。本案的办理不仅是我院办理的首例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而且实现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零”的突破。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为救助申请人后续治疗争取了资金帮助,而且有效缓解了被害人的生活和精神压力,使其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司法活动中的人文关怀。                    

又过了一年,在开展司法救助回访工作时,我再次联系到了王某某,因救助资金额及时发放,其后续治疗得到了保障,身体已经全部恢复,也重新燃起了生活的信心,一遍又一遍的感谢话仍在我耳边萦绕。 也许这60000的司法救助金,并不能让一个人富裕起来,但是正是因为有了这笔钱,让她又重拾了生活的希望和信心。

这个案件让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检察人的职责担当。司法不仅是打击犯罪,背后还有党和国家的民生关怀。通过一次次司法救助去温暖那些不幸的家庭,为被害人及其家属带去生活的希望,感受到法治温度,把司法救助工作做到人民的心坎里,这也正是司法救助存在的意义。

法律刚正不阿,但绝不冰冷,这个温度不是来自法律本身,而是来自法律人对道德法理的把握和对真理的追求,检察人,无论何时何地都不会忘记我们的良知和理性,不会忘记我们遵循的道德法则,不会忘记我们身上肩负的使命和责任。过去,一代又一代的检察人风雨同舟,坚韧奋斗,践行立检为公的初心,未来,新时代检察人恪尽职守,秉公办案,勇担执法为民的使命,努力做一个新时代法治社会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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