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巡回检察显担当 提质增效再发力——酒泉市检察机关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组对金塔开展社区矫正检察
时间:2023-07-17 15:08: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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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质效,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巡回检察工作规定,7月13日至14日,酒泉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李全忠带领巡回检察工作组赴金塔县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金塔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占兵陪同。

巡回检察组在金塔县司法局查阅在册社区矫正人员档案90余册、详细查看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刑罚变更和终止或解除矫正等资料,对2020年以来办理的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件、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案件、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批等重点案件进行全面检察。在金塔县检察院查看了监督履职相关资料,重点查看了纠正违法及检察建议相关案卷,并表示对检察工作留痕的做法在全市开展推广。巡回检察组充分肯定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对金塔县检察院联合金塔县司法局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开辟绿色通道表示赞扬,不仅避免了机械司法,还以张弛有度的监管传递检察温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巡回检察组坚持“边工作、边总结、边提升”原则,针对社区矫正中请销假制度落实、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又犯罪等存在潜在风险的监管环境,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要求常态化整改落实要求,金塔县检察院、金塔县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表态将全盘接受,即知即改,全面推动金塔县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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