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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青同志在金塔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16 15:04:5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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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上午,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张小青向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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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指出,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报告从五个方面回顾了2023年检察工作:
01
坚持政治统领,在党的全面领导中践行检察忠诚。

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统筹党建和检察业务工作,以更优检察履职坚持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
02
坚持能动履职,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展现检察担当。

全力投入平安金塔建设,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推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全域治理,建成全市首个生态环境保护警示公园,始终坚定不移服务大局。
03
坚持人民至上,在深化司法为民中彰显检察责任。


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建成“金·春蕾”未检工作室,常态化进行法治教育。抓牢国家司法救助。努力以检察工作“民生指数”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04
严格依法办案,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监督。

立足“四大检察”主责主业,推动刑事检察持续发力,民事检察不断深化,行政检察全面提升,公益诉讼稳步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05
坚持强本固基,在推动现代化建设中夯实检察根基。

狠抓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持续激发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建设“内生动力”。优化检察工作基础,强化综合素能提升,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坚定不移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06
自觉接受监督,在规范执法司法中提升检察公信。

认真落实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司法活动报告制度,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助力乡村振兴、醉驾案件公诉等检察工作,积极接受监督、争取支持。
报告提出了2024年工作思路:

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不断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金塔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新的一年,金塔检察将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知重负重、知难克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以及本次会议决议,以忠诚履职服务发展大局,以初心如磐做实司法为民,以笃行不怠争创检察佳绩,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金塔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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