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6日金塔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金塔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张小青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2024年,县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锤炼过硬检察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扎实推进“主动创稳”行动和平安金塔建设,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金塔实践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