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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战实训锤炼公诉能力——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庭审观摩活动

时间:2024-03-08 15:16:4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市院检察官今天在法庭上发问详略得当,举证主次有序,质证条理清晰,在揭露犯罪事实的同时,为我们带来了一堂生动优秀的公诉实战课。此次公检法共同观摩实战、共同提升,也是公检法三机关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检察官马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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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上午,由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一案,在金塔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为进一步提高庭审水平,以实战实训锤炼公诉能力,金塔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员额检察官、部分女干警共同参加庭审观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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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重点询问,紧扣案件焦点进行举证发问。结合案件特点深入剖析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从“情、理、法”的角度发表公诉意见,并结合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被告人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观摩结束后,刑事检察干警们一致认为,观摩实训是提升公诉水平的有效途径,在学习和借鉴的同时对自身进行反思,如何更好的办理同类案件,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办理案件,在案件里千锤百炼,提升出庭履职能力,切实做到“高质效办理好每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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