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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展现检察责任担当 依法保护军人权益
时间:2024-05-07 15:23:5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中发现,
王某某
、周某某等人将低价进购的槟榔原籽和过期槟榔制品加工套装成高价槟榔,批发销售往航天镇及周边部队驻地的生活基地部分商家。
早在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已明确将槟榔列为一类致癌物,确定咀嚼槟榔与口腔癌、食管癌、肝癌等疾病密切相关。而航天镇系驻地部队的后勤保障地,商家销售不合格槟榔制品,侵犯了军人及基地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等合法权益。
对于发现的问题,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启动监督程序。
经调查,
部分商家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不通过正规渠道进货,
未
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
未落实产品安全质量主体责任。相关行政机关对
槟榔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不到位,对经营者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管理不严,缺乏
宣传引导
。
为规范槟榔制品市场监管执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军地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
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全面履行槟榔及槟榔制品销售市场监管职责,严格执行相关监管规定,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对误导消费者、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强化宣传引导,
引导经营者从正规渠道进购产品,严格落实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并加大对槟榔危害性的社会宣传。
收到建议后,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通过强化学习培训,对槟榔不按食品进行监管及槟榔制品销售环节监管方式进行了明确,对辖区内商超、杂食店、农贸市场集中开展检查和普法宣传,共检查各类经营单位40余户。期间,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会同相关行政单位深入部队驻地周边开展了槟榔制品专项安全检查监督
活动。经整改,
槟榔制品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违法违规进购、销售槟榔制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金塔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军地一盘棋”思想,以助力
军地高质量发展为己任
,聚焦毗邻部队驻地军人及工作人员舌尖上的安全,开展槟榔制品销售市场监管专项监督工作,督促行政机关强化履职依法行政,为维护军人权益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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