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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对两名未成年人实施国家司法救助,用“检爱”托起明天的太阳

时间:2020-12-25 06:59: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保护未成年人,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金塔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司法救助“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的宗旨,切实增强开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2019年10月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原本幸福的一家支离破碎,作为家庭支柱的段某及妻子王某意外丧生,留下年迈多病的父母和尚在龄的一双儿女。交通肇事者王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收监执行,且家庭困难,无法履行对被害人段某一家的赔偿义务。万般无奈之下,被害人家属向金塔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该案检察官收到申请后,立即深入被害人家中、居住地村委会进行实地走访调查,通过与被害人家属、村支部书记、邻里乡亲面对面沟通交流,核实有关情况,同时向公安办案民警、法院案件承办人了解案情和民事赔偿执行情况。检察官调查了解到,发生交通事故前,被害人一家主要以段某和王某打工及种地收入为其家庭经济来源,被害人的意外丧生,致使本不富裕的家庭生活顿时陷入困境。被害人父母均年过六旬,疾病缠身,失去部分劳动能力,一双儿女不足十岁变成孤儿,生活失去依靠,精神受到极大伤害,其中一人身患疾病,急需治疗,而交通肇事者服刑且确无赔偿能力。被害人子女即两名未成年人的情况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应给予司法救助。随后该院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申报省检察院,为被害人子女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7.7万元。

本案系因刑事案件引发的司法救助案件,对被害人子女实施救助,既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解决其家庭生活面临的急迫困境,真正让人民群众从办案中感受到检察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人文关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遵循“应救尽救、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合力攻坚”工作原则,在司法办案中积极主动作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救助对象,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确保救助效果最大化,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度。

 监制:王国荣     总编: 王秋菊
 编辑:顾晓君      文字 :刘亚楠   李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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