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小青应邀列席金塔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就审委会讨论的一起刑事案件发表了检察意见,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金塔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平主持会议。

会上,承办法官对提请讨论的案件从事实认定、证据采用、法律适用及合议庭评议意见进行了详细汇报,法院各审委会委员认真研究讨论了案件的焦点问题。承办检察官说明了案件办理的情况,检察长张小青从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争议的焦点等方面发表了意见,为案件公正审理及审判委员会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制度是法检“两院”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主要制度,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列席审委会有利于检察机关了解法院的判决思路重点和刑事审判规律,“借力融智”,提升检察办案质效。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与法院保持常态化沟通机制,完善监督措施,持续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高效运行,进一步加强沟通衔接,共同凝聚司法合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