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整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应当撤案而未撤案等情形线索。
2.对涉企人员违规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撤销案件后未依法及时解除强制措施等情形线索。
3.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限制人身自由等相威胁,迫使涉企案件当事人“主动退赃退赔”等情形线索。
4.对涉企刑事案件立而不侦、退回补充侦查后长期未重新移送审查起诉,导致案件既不依法撤销又不移送审查起诉,案件长期搁置等情形线索。
5.对涉企刑事案件跨区域违法抓捕、违规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办案场所以外的地点讯问、对管辖争议解决前跨区域重复采取强制措施等行为及涉企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线索。
6.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等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妨碍科技创新的相关犯罪线索。
7.通过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财务造假、转移财产等逃废债务行为及虚假诉讼行为侵害企业健康发展的线索。
8.对涉企刑事案件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的处置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扣冻”等财产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线索。
9.对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查扣冻”涉企财物,违规终本执行导致当事人权益不能及时实现等行为线索。
10.对行政执行活动中违法采取执行措施,超额冻结账户资金、超范围扣押财产等行为线索。
11.为排除、限制竞争,通过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方式实施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违法违规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各类助企惠企补贴等行为线索。
12.司法工作人员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枉法裁判等行为线索。
二、线索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拨打检察服务热线12309(按语音提示转接);
2.网络举报:邮箱地址(jtxjcy@163.com);
3.邮寄举报:〔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解放路29号〕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邮编:735300);
4.现场举报: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交材料(工作日: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需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具体线索(如时间、地点、人员、案件名称等),鼓励提交证据材料;
2.对实名举报且线索有价值的,检察院将严格保密并及时反馈核查结果;
3.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本公告长期有效,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