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实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罚责均衡,金塔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不刑不罚”问题,以研习办案指引、提升一体履职、做好跟进监督三个维度,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规范化、精准化、高效化,确保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无缝衔接。至目前共办理各类行刑反向衔接案件69案125人,提出检察意见41件90人,审查终结28件35人,行刑共治取得较好效果,实现法律监督与社会治理双赢共赢。
研习办案指引,强化依法监督
加强对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和办案细则的理解。一是优化办案模式,面对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数量多而审查办案期限短的情况,探索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分类办理,对于审查起诉与行政处罚均为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实行简案快办;对于其他复杂案件,及时与行政处罚主管单位进行沟通,对案件细致审查、严谨论证,提炼归纳,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务求办案质效。二是加强业务学习,针对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办案经验少的问题,主动加强与上级院和兄弟院交流经验,在工作中提升办案本领。三是联合刑检和行政处罚主管单位召开案件分析会,就涉及行刑反向衔接意见抄送、沟通反馈、跟踪督促等注意事项开展研讨交流,共商解决方法。如本院在办理一起涉嫌虚开发票罪案件,针对存在的争议、堵点问题,与刑检、税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围绕证据、异议、落实、处罚等问题形成共识,以协作提高办案质效,从而实现寻求“最大公约数”目标。
提升一体履职,优化案件办理
构建“刑事+行政”一体协同履职的行刑反向衔接办案模式,着力强化内部协作配合,明晰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职能分工,优化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反向衔接的闭环管理。一是强化全院一盘棋思想。加强与刑检、案管等部门沟通协作,着重围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求、业务流程和法律法规等开展交流沟通,保障线索移送、案件移交、受理审查、结果反馈等全环节高效顺畅。二是精准流程监控,消除工作盲区。刑事检察部门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线索移送作为不起诉案件流程审查的“必要节点”,通过业务系统线上辅助,刑事检察部门案件承办人及时向行政检察部门移送不起诉案件线索。部门内部线下建立电子台账,确保办案进度、行政机关回复、案件办结闭环管理。三是强化工作指引,针对常见的罪名梳理出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主管单位、审查要点等,形成标准一体化线索审查全流程。并结合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录入要求和办案实际,督促刑检部门及时规范移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以及相关附件材料。
做好跟进监督,深化办案质效
牢固树立“全流程”监督意识,坚持将检察意见书跟踪督促与跟进监督工作有机结合,着力强化外部衔接,推行事后跟踪问效,确保检察意见落地见效。一是走访行政执法机关,着力凝聚合作共识。针对行政法规繁杂,行政检察部门行刑反向衔接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持续加强与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督促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完毕后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处理结果。二是推行跟踪问效,确保处罚落实。确定专人对接跟进、及时掌握行政机关后续处置情况,确保行政处罚落实到位。如针对行政机关回复问题,在检察意见回复期限届满前三天,及时对行政机关做好提醒工作;针对部分个别案件行政机关到期未回复问题,要求行政机关作出书面说明,确保及时回复。今年以来,本院发出检察意见的案件,除行政机关尚未到回复期的案件外,其余均作出行政处罚。三是积极跟进行政机关全过程监督,发现行政机关存在不予采纳、不予处理、预期不回等情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通过“检察意见+检察建议”的双重监督,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聚合效果,解决不刑不罚、应罚未罚难题。
行刑反向衔接作为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的重要方面,是检察机关为融入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法制建设的重要一环,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新期待的具体表现。下一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以“三个善于”为指引,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走深走实,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