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4日和1月19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积极参加了高检院检务督察局联合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开展的两场全国检察机关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应用操作网络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检察干警对重大事项填报系统的应用操作能力。
此次培训包含了如何收集人员基础信息、系统使用规范及系统内的干警、数据专管员、院领导等角色用户如何操作系统,以及系统业务流程、使用规范等内容,全面细致、深入浅出的讲解,并配以ppt课件和重大事项填报系统使用帮助手册(图示版),让大家清晰直观的掌握具体操作流程,明确细节要求,促使大家更进一步规范、严谨、公正的进行日常填报。
运用好自我监督、社会监督、党内监督,防止检察机关内部出问题,这是对习近平总书记“打铁还要自身硬”要求的落实。根据“三个规定”及《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三个规定”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报告的月报告和季度报告制度。
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培训会为契机,更加注重重大事项填报的规范化及系统化管理,积极将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转化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隔离带”和“防火墙”的作用,强化金塔检察内部监督,促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