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院要闻 > 正文
本院要闻

建章立制强规范 提质增效优服务--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出台政务管理工作办法

时间:2026-04-03 15:17:02 来源:金塔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政务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检察政务管理根基,推动政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运行,近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正式出台《金塔县人民检察院政务管理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制度创新破解管理难题,以规范运行提升服务质效,为全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政务保障。

        政务管理是检察机关高效运转的“中枢神经”,是统筹协调、服务保障、督办落实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检察职能的有效发挥和各项工作的落地见效。近年来,金塔县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政务管理工作,立足本院工作实际,聚焦公文流转、会务保障、机要保密、督办落实、风险防控等核心领域,在总结过往工作经验、梳理现存问题短板、借鉴先进做法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讨、多方征求意见、精心修订完善,最终形成了兼具针对性、实操性和系统性的政务管理工作办法,实现了政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责可追”。

        此次出台的《办法》紧扣检察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内容全面覆盖政务管理全流程、各环节,构建起“制度管人、流程管事、效能提优”的长效管理机制。《办法》明确了政务工作的总体要求、职责分工,细化了公文处理、会议组织、督查督办、信息宣传等各项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操作规范,重点完善了“立项-交办-催办-反馈-销号”五步闭环督办工作法,对上级决策部署、党组会议决议、领导批示事项等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此外,《办法》紧密结合该院“三精三优”强基赋能工程部署,将政务管理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深度融合,明确政务服务保障检察中心工作的核心定位,要求政务工作人员以“深、实、细、准、效”为工作准则,不断提升综合素养和履职能力,既要做好统筹协调的“服务员”、督办落实的“监督员”,也要当好严谨规范的“管理员”,以精准、高效、暖心的政务服务,激发全院队伍活力,保障检察工作有序开展。

        《办法》的出台,是金塔县检察院推进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优化政务管理、提升工作效能的关键一步。下一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办法》实施为契机,持续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制度落实监督检查,不断完善政务管理体系,补齐工作短板,提升服务水平,以高效规范的政务管理助力检察业务提质增效。

关闭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