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检察院召开检委会,专题学习了《甘肃省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报》等文件,检委会全体委员参加了学习。

会上,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新颁布的《甘肃省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中检委会组成人员、议题范围、议题标准、会议制度、会议程序、决定的执行和督办、办事机构和附则等进行了细致深入的学习。同时,对照《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报》分析我院案件办理及案件评查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各位委员围绕文件精神,联系自身工作实践,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
杨文平检察长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院关于加强检委会工作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强化检委会集体学习,努力打造“学习型检委会”,不断提升检委会委员履职能力,更好发挥检察委员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质量把关和重大业务工作决策指导作用。
针对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为提升办案质效,杨文平检察长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性,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将全面提升办案质效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要提升业务素能。强化对新的法律规定和与办案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业务素能,对照“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的要求,补短板、锻长板、固底板,有力提升办案质效。三要及时查缺补漏。加大案件评查力度,确保评查效果,对评查中发现的影响案件质量的各类问题、各类情形综合分析研判,及时进行整改,使案件质量评查成为提升案件质量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有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