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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首例公开缺席审判案件

时间:2021-03-08 19:52:3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首例公开缺席审判案件——余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此案系2018年10月26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中创设“缺席审判”制度以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首例公开缺席审判案件。


被告人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金塔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余某某犯诈骗罪于2019815日向金塔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被告人余某某患有严重疾病,无受审能力,本案中止审理。后被告人余某某提出申请,经研判分析,金塔县人民法院恢复审理,并以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开庭审理该案。金塔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缺席审判是被告人未到庭审现场而进行的审判活动,它是刑诉法在程序公正与诉讼效率之间的一种平衡选择。该案的成功审理,在使新《刑诉法》所确立的“缺席审判制度”在实践中得以落地见效的同时,更是解决了以往刑事案件审判中存在的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参加庭审程序的“顽疾”,实现了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提升刑事及法律效率的统一,亦是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升刑事诉讼效率的重要体现,有力捍卫了法治尊严,彰显了司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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