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院要闻 > 正文
本院要闻

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做好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时间:2021-05-05 15:18:1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做好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根据县委办、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印发《金塔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县实施方案方案》的通知要求,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积极迎接检查。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列入我院工作的重要内容,调整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设下办公室具体开展工作,同时,制定了《金塔县人民检察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金塔县第18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氛围。采取打宣传标语、宣传横幅等方式积极营造氛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学习教育中内容中,加入了《宗教事务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事、对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精神等内容的学习,加强全体干警对民族宗教知识的思想认识,在执法办案中,开展党的民族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是对标自查,查缺补漏。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测评指标任务分解表》的达标要求,逐项对照自查,对自查存在的问题由专人负责逐项整改,切实将整改工作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以切实提高创建工作质效为目标,以我院各条线工作质效大提升为抓手,常抓不懈,坚持做好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关闭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