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文查看葡萄长势
王有文在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举办的座谈会上发言
“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中,要更多地送法到乡、送法进村,切实提高基层群众的法治素养,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抓好乡村治理和人居环境整治。”近日,湖北省人大代表、大冶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会长、阳光绿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有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08年,大学毕业的王有文在鄂西山区建始县支教。在当地,他发现葡萄经济发展得有声有色,而自己的家乡王家庄同样产葡萄,口感更好,但是产业却还在原地踏步。
“王家庄村民一直有种植葡萄的传统,村子距离大冶城区和黄石市下陆区都不到10公里,背靠黄石火车站和大广高速,交通十分方便,发展观光农业和葡萄采摘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从那时起,王有文就有了回乡创业,把家乡的葡萄做出名气的打算。
尽管家人一致反对,但为了心中的葡萄梦,2012年3月,已经在一所高中担任教师的王有文辞去公职,联系村里的9家种植户,成立大冶市阳光绿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在王有文的带领下,经过全体社员的共同努力,目前该合作社有入社农户125户,产业已经涵盖葡萄种植、葡萄酒酿造、小龙虾养殖等。王有文以生态休闲采摘农业发展,带动农家乐、乡村旅游经济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实现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使周边农户实现人均年收入突破4万元的效益目标。
作为湖北省人大代表,王有文与检察机关的联系非常密切,经常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座谈会、检察开放日、公益诉讼“回头看”等活动,对公益诉讼检察助力乡村振兴赞不绝口。他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乡村作为2021年“乡村振兴荆楚行”活动的主题。在这方面,大冶市检察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发挥了积极作用。
王有文告诉记者,他注意到,罗家桥街道办事处金桥三路北段堆放着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危害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问题。王有文向大冶市检察院反映情况后,该院经调查核实、了解情况,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先后组织清除垃圾6000立方米,并在路面两旁设立长达100多米的隔离带,杜绝二次倾倒,使路面环境焕然一新。
“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督促古村落消防安全整改,为助推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日前,王有文现场观摩了大冶市消防救援大队针对上冯村村民举办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结束后,他对检察机关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连连称赞。
上冯村又被称为“九古奇村”,已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该村形成于元代以前,距今已有600多年历史。由于村民在古民居旁随意堆放柴火、塑料等易燃物品,部分电线线路出现老化、裸露等情况,同时没有依法配置消防器材和设置消防警示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在大冶市检察院的监督下,相关部门在整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基础上,还在上冯村组建村民义务消防队,形成群防群治体系。
“希望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将公益诉讼融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采访最后,王有文谈到对检察机关的期待。
“我们时刻把代表的意见建议记在心上,检察机关将切实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聚焦‘三农’短板和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检察力量。”大冶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