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质效,7月19日,酒泉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万红一行对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展督查指导。
督查指导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业务系统、工作台账表册等资料,对金塔县院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监督、法院交付执行监督情况进行了详细督导检查。

检查组对金塔县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给予了肯定,就做好2021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始终把监管场所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杜绝出现安全事故;二要立足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加强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手段,防止监外服刑人员虚管、脱管、漏管,增强刑事执行检察实效性;三要加大对财产刑执行情况监督,督促法院加大追缴力度,确保刑罚执行到位。
下一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找准症结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多措并举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推动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