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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检察院积极践行为民办实事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1-09-29 14:59:5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融合检察主责主业,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积极回应群众新期盼,忠实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依法打击预防犯罪、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改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检察公信力满意度显著提升。

坚持政治引领,切实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检察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举办读书班等方式,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党组书记、检察长和班子成员带头表率、主动作为,部室负责同志紧盯目标、狠抓落实,逐级扛实扛牢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同时,在依法履职中充分认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深刻内涵和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重大职责,立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涉市场主体案件,精准把握司法力度和温度,既坚守法治原则和法治底线,又注重办案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坚持做到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营造安商、稳商、惠商、暖商的法治环境,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多优质检察产品。

坚持客观公正,切实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精神源泉”。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坚守客观公正立场,牢固树立“少捕慎诉慎押”“办案质效统一”、降低“案-件”比、双赢多赢共赢等新检察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11条执法司法标准”和省院关于涉民企案件“慎捕慎诉”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依法适用“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为民营企业正常运转提出了有力司法保障,努力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体现了公平正义。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认罪认罚的市场主体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等人员,结合涉嫌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主观恶性等情况,综合认定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依法适用不起诉;符合轻缓刑适用条件的,依法建议适用轻缓刑,真正让民营企业放下包袱、依法经营、轻装前行。

坚持多措并举,切实增强创新创业的“安全指数”。一是联合县工商业联合会制定了《“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协调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二是建立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畅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所有涉企信访均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企案件做到了“快受理、快办理、快结案”,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诉累。三是对办案中发现的民营企业管理漏洞和经营不规范问题,办案检察干警深入分析原因,找准管理风险点和制度缺陷,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积极促进民营企业认真开展风险排查、法律“体检”,共同帮助民营企业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合法经营、健康发展。四是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建成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加大了涉企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力度,确保涉企案件办得出、办顺畅。五是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积极参与治安乱点专项整治,净化企业、工地、重点项目周边治安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

坚持调查研究,切实增强市场主体“满意指数”。“巩固、完善、深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效果为引领,积极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千人进万企”大走访等活动,认真听取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以及对执法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倾力帮助有困难有问题的民营企业解忧纾困。强化法治引导,举办“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培训会议,邀请全县300多家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关单位负责人,就全省同步推进“十大服务保障措施”进行了重点宣介。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根据企业法治需求,为企业提供“靶向”检察服务,印发相关宣传资料,及时宣传党和政府服务保障企业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以普法推动企业提高规范经营、抵御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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