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政法委和全国、省、市、县扫黑办部署,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一是高站位谋划部署,高效率组织实施。院党组切实认识到《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及时组织安排学习。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室通力合作,多形式开展学习宣传,不断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同时制定工作计划,将具体任务分解到人、责任分配到人,不断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贯彻。
二是常态化学习宣传,推动入脑入心。通过全院干警大会学习,引导干警充分认识、深刻理解《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同时将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全院“八五”普法和业务学习的内容中去,组织干警每周自学,每月集体学,并作为办案部门必学内容,要求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做到熟记于心、深解其意,不断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
三是积极大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不断提升全社会知晓率。充分利用本院“两微一端”平台,广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内容、解读及亮点。在本院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播放宣传标语,并印制《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机会,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不断提高全社会知晓度,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