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向同级党委及其政法委、同级人大常委会报送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报告的通知》文件精神,2022年1月,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在征求政法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向县委专题报送《金塔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法律监督工作年度报告》。
近日,金塔县委书记李炯芳对报告作出批示:2021年,金塔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新时代检察工作宪法定位,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法律监督工作全面提质增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大局,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努力书写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新篇章。
过去的一年,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历史地位,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忠实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统筹推进“十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不断在法律监督工作中展现新作为、实现新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得到了县委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县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为契机,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以更高站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更加主动接受监督,用好用足司法政策,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深化法律监督效果,为推动金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金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彦军也对金塔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法律监督工作报告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了金塔县人民检察院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同时要求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在检察履职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共同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各项工作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