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近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形成了联手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的工作机制。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健康,影响着人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新期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及时与县市场监管局联系沟通,在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加强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等方面形成了一致意见。
《意见》明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协作配合,加强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配合、诉前程序沟通、起诉工作协作等方面的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日常联络、专项督察、培训交流等保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能力,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该《意见》的出台,对检察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各自在食品药品安全保护领域的职能作用,共同维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