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5 月 18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不起诉案件法律文书公开宣告送达。

公开宣告会上,该院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对主要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说明,阐述了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同时向被不起诉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对被不起诉人依法进行训诫。被不起诉人均认罪伏法,并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以此为戒,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法律文书的公开宣告送达程序合法,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让检察办案零距离接受人民监督。承办检察官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对案件当事人很有教育意义。
今后,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化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高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