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不仅是对最高检、省市院关于检察长带头办案相关规定的积极落实,体现了司法亲历性,也为该院干警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激励作用。全院干警将以此为契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能力。“我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2022年7月7日上午,金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占兵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对被告人马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支持公诉。金塔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平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

在审查起诉环节,袁占兵检察长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全面审查案件全部证据材料,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马某某,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在全面掌握案件事实、证据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量刑建议。通过充分释法说理,马某某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庭审前,出庭检察人员认真制作出庭预案,对案件进行了论证剖析和全面把控,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袁占兵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定罪证据和量刑证据,举证质证环节紧凑,详略得当,检察长在发表公诉意见时重点对案件定性、量刑情节等进行阐述,从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针对性地全面回应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择期宣判。

检察长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不仅是对最高检、省市院关于检察长带头办案相关规定的积极落实,体现了司法亲历性,也为该院干警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激励作用。全院干警将以此为契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