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健康发展,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检察角度着眼、从法律入手,强化行政检察能动监督、精准监督、系统监督理念,通过刑事办案穿透到行政行为监督,着力纠正行政机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针对某公司为承揽工程项目从而谋取非法利益实施违法行为,相关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启动行政监督程序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涉案企业及相关人员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同时建议行政机关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加大法律政策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企业遵循市场规律,合法竞争。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进行了整改。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就该案撰写了典型案例,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年度优秀案例,取得较好监督实效。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强化行政监督职能,加强对涉企案件的法律监督,以“我管”促“都管”,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