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做好服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金塔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主动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沟通,联合签发了《金塔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
针对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农膜,大量残留农膜的存在,会对生态环境和土壤肥力造成极大破坏问题,公益诉讼检察干警通过随机走访、实地勘查对全县各乡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各乡镇均存在田地、沟渠、道路两旁散落废弃农用薄膜,且已碎片化,未能及时回收,造成“白色污染”。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整治“白色污染”。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整改,组织人员对散落的废旧农用地膜进行捡拾、统一回收,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下一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以诉前检察建议为抓手,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农业绿色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