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和权益保障,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8月17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联合第三检察部到金塔镇司法所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在金塔镇司法所社区矫正管理中心,检察干警们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档案管理及心理状况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在社区矫正管理平台中查阅了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情况,询问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是否进行封存、是否单独制定矫正方案,并与2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交谈,详细了解近期的社区矫正情况,询问其生活、工作情况,外出是否履行请假手续及司法执法工作人员平时对其的管理情况,要求两人在社区矫正期间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服从管理,加强技能学习,争取早日顺利回归社会。

未检检察官建议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人员继续做好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档案记录封存管理工作,要重点关注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等,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帮助涉案未成年人矫正不良行为、适应社会角色,以更好的心态回归家庭与社会。
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将继续做好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加强与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更好更优发展。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了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今后,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发挥未检工作职能,依法对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展法律监督,最大限度杜绝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和再犯罪的情况发生,全面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