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等环节已全部结束,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陈晶玉、王瑛为拟选调人员,现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如不存在影响选调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3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0937-2679990
0937-4428172
0937-4581121
0937-4418526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