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同金塔县妇女联合会召开联席会,会签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旨在推动落实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监护主体责任,更加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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