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金塔检察:上门办案 传递检察温度
时间:2023-05-17 15:07:4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近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前往金塔县航天镇某村,对一起刑事案件进行上门办案。
5月10日,金塔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葛某某七十五岁,被害人也已经七十四岁,二人是邻居,两家长期不和,有着近40年的矛盾纠纷。承办检察官收到案件后,考虑到双方年事已高,且路途较远,于是主动前往驱车100多公里,到双方家中履行告知程序、依法展开讯问。期间,检察官分别耐心倾听双方讲述了矛盾的起因,两人多年的纠葛和案发当天的详细过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犯罪嫌疑人葛某某讲解了“故意伤害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法律知识,引导葛某某充分认识自己行为的违法过错和应受惩罚性,促使葛某某当场自愿认罪认罚。事后,葛某某激动地说:“感谢你们跑这么远的路专程来处理我的事情。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危害性,以后一定认真悔改,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检察官上门办案,在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的同时,既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同时也体现了检察机关人性化办案、执法为民的理念,传递了检察“温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