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能力建设,主动在日常监督中发现违法情形,覆盖监管场所检察监督、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财产刑检察监督、刑罚交付执行检察监督等刑执条线各领域,实现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模式从办事模式与办案模式相结合的有效转变。
该院发挥驻所检察优势,与看守所合力维护监管秩序,积极落实“日检查、周抽查、月普查、重大节日必查”和在押人员“五项体检”全覆盖、羁押期限提前告知、超期羁押预警提示等工作制度。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方面,积极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将法律监督关口前移,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座谈交流、突击点检与当面点检相结合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按时报到、教育学习、管理措施和档案管理等环节进行监督。
同时,将财产刑执行监督纳入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重点,加大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力度。多方位、多角度、多举措破解财产刑执行率低、财产刑“空判”等难题。针对已生效判决移送不及时、立案不及时等问题,积极与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加强沟通、联系,有力提升了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