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强则国强。今年以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更新司法理念,依法依法能动履职,打造“金·春蕾”未检工作品牌,以未成年人工作“永无止境”的决心和行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立足检察职能
用司法温情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未成年的健康成长,关乎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其陷入低谷时拉一把、帮一程,换来的可能就是不一样的人生。该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始终秉承着寓教于检、严管厚爱的原则,从最有利于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出发,统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包某某、方某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的过程中,承办检察官综合考虑二人犯罪情节、主观恶性、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且具备帮教考察条件的情况下,对二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承办检察官积极联系社区,及时跟进包某某、方某某在考验期间的思想动态和生活、工作情况,与涉罪未成年人通过定期“远程”视频通话,微信聊天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正等工作,在帮助矫正的同时不耽误其正常的工作。同时承办检察官还向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监护人做好日常家庭教育工作,引导他们多关注孩子的言行举止和心理健康状况,用司法温情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深化综合履职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金·春蕾”未检工作室依托检察履职,主动融入学校保护,不断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走深走实,利用开学季开展了覆盖县域农村校区的法治巡讲活动,为师生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问卷调查300余份,同时对寄宿制学校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保障学生食宿安全,充分发挥检校协同联动。积极融入家庭保护,联合金塔县妇联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会签《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在办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的监护人共制发“督促监护令”7份,以“检察+家庭”筑牢涉案未成年人保护根基。扎实融入社会保护,通过走访县公安局查询警综平台的方式,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犯罪记录封存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针对该局未在卷宗上加盖“未成年人案件”标识等问题口头提出了纠正意见。开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专项行动,先后深入县域内多家医疗机构开展入职查询和法治宣传。把“法治成人仪式”作为“法治进校园”的一项创新工作,参加了第四中学、汽修中专成人仪式,与同学们一起体验生命成长的庄严与力量,切实以更有互动性和仪式感的方式,常态化开展此项工作,助力青少年健康、勇敢地走向未来。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永无止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社会各方力量的同向参与,金塔县检察院将不断探索,立足检察职能能动履职,加强与相关职能协作配合,构建长效机制,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及时有效、全面综合保护,持续擦亮“金·春蕾”未检工作品牌,做强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永无止境”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