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促 · 铸忠诚警魂】公益诉讼诉前磋商 护航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时间:2023-12-29 14:52: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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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辖区内部分酒类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酒品。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金·春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联合公安机关对辖区内多所学校周边商铺是否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进行摸排并督促整改。经走访发现,部分中小学附近商店存在未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标识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可能致使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该院及时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磋商。磋商会上,检察官对案件来源、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损害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等作了详细介绍,强调了相关职能部门在该案中的法定职责及相关法律适用规定,就如何妥善解决校园周边商店未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标识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相关职能部门对检察机关查明的事实表示确认,承诺将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对烟酒销售店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检察机关提出的短板漏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会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履职,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超市、副食店和酒类销售店开展检查,共出动420人次,检查超市、副食店、酒类销售店840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整改后
12月28日下午,该院对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创城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行了“回头看”,通过实地回访,发现相关经营机构均已在店面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标识,检察官再次向商铺经营者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商家们均表示已充分认识到烟酒类产品对青少年的危害,并承诺坚决不向未成年售烟酒。此次磋商是该院首次进行涉未成年案件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相关职能部门整改速度快、成效好,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攥指成拳,为青少年打造清新健康的校园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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