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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文凭、假医院实习证明,这9人差一点就成了真“医生”

时间:2024-04-11 15:36:5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正义网讯(通讯员向泸宝)在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上动起“歪心思”,何某和汪某在网上购买假文凭出售给不符合报考学历条件的考生。近日,经湖北省咸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汪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汪某从事医疗工作多年,但不具有报名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的学历条件,为了能参加2021年的考试,他在网上找人伪造了本科毕业证。何某明知汪某本科毕业证是假证,依然接受汪某的请托,帮汪某找到医疗机构提供虚假的挂靠证明。假毕业证、假证明让汪某通过了资格审核并顺利参加考试,但考试成绩并未达标。

汪某“成功”参考的经历,在“两无”(无符合条件学历、无实习证明)考生圈中传开,多名考生联系汪某帮忙解决“学历问题”,汪某则在其中嗅到了“商机”。与何某商议后,二人推出了“办假证参考”业务。二人分工明确,由汪某负责在网上找人伪造高校学历、学位证明,何某负责联系找挂靠医疗机构提供虚假实习证明,帮助他人在网上报考,二人从中收取一定的好处费。

据悉,二人先后为9人伪造相关证明通过初审,从每个考生处收取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好处费,截至案发共计获利4.5万元。

2022年4月,在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复审中,有关部门发现上述9人涉嫌学历造假,汪某、何某见事情败露,将赃款退还,有关部门将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我并没有直接制造假毕业证,怎么是犯罪?”到案后,汪某、何某并未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承办检察官对其进行释法说理:“二人虽未直接实施伪造行为,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二人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仍然找人伪造并贩卖获利,应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论处。”

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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