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临颍:网络直播非法捕捞的罪与责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赵民航)“原来在河里捉鱼还可能违法,并对生态环境造成这么大的影响,又长知识了。”近日,河南省临颍县检察院举行了一场网络直播听证会,有网友“围观”留言。
据悉,临颍县检察院今年以来连续受理了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当事人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止使用的工具,在该县天然水域进行非法捕捞,损害了渔业资源。此类案件的频发引起了检察官的关注。
今年8月,临颍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组针对案发原因进行深入调查,了解该县农业农村局针对渔业资源保护的履职情况,乡镇和农业农村局在渔业资源保护方面的配合情况,以及河流附近村庄村民对禁渔规定的知晓度等。经调查,检察官发现该县农业农村局对非法捕捞的危害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执法合力。
于是,临颍县检察院召开了一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旨在厘清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保护职责,堵塞监管漏洞。听证会在中国检察听证网全程直播。
最终,综合3位听证员和该院公益诉讼检察组意见,临颍县检察院决定向该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大对天然水域的巡查,依法督促案件当事人增殖放流,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定期巡查、线索移交等制度;要联合乡镇政府组织开展禁渔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我单位愿意接受检察院的建议,对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加强监管,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临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当场承诺。
十堰张湾:非法捕捞1尾 投放4000尾悔罪
本报讯(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鲍欢)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近日在黄龙镇东湾村村民广场召开公开听证会,对一起拟作不起诉处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今年2月,张某带着自己在网上购买的可视锚鱼器来到东湾村堵河水域(禁渔区)岸边,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查,张某非法捕捞到1尾重2.05千克的鲤鱼。经十堰市农业农村局鉴定,张某使用的可视锚垂钓捕捞工具属于视频装置探鱼设备,是一种捕鱼效率更高、危害性更大的新型“武斗竿”。
该案被移送张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认为张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主动提出通过增殖放流修复受损生态,可从轻处理。
为实现惩戒、普法的目的,该院决定对此案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现场设在案发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代表及案发地群众50余人参加。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就该案的事实、法律适用、不起诉理由等作了详细介绍,并将禁渔期、禁渔区和禁用工具的概念进行了解释。张某在现场认罪悔罪,公开赔礼道歉,表示今后一定引以为戒。最终,听证员经现场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相对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结束后,张某与检察官、民警、渔政执法人员一起,将4000余尾鱼苗投放到堵河流域。
天津滨海新区:增殖放流在案发地进行
本报讯(记者陶强 通讯员张彤)正值候鸟迁徙季,数十万只候鸟飞临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大港湿地保护区歇脚觅食。这里曾是一起非法捕捞案件的案发地,近日,一场增殖放流活动在湿地保护区的水库岸边举行。此次活动由滨海新区检察院、区农委共同开展。
今年7月,正值禁渔期,4名被告人偷偷来到北大港湿地保护区张网设栏捕鱼,共捕得黑鱼、白鲢鱼等230余斤。他们非法捕捞的线索很快被当地公安机关掌握,4人相继落网。
案件移送至滨海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负责公益诉讼的第七检察部依托与刑事检察部门建立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跟进开展公益诉讼。
“在禁渔区域和禁渔期间捕鱼,对生态环境破坏很大。这4人是保护区附近的村民,对他们通过公益诉讼追责,能够警示教育周边群众。”第七检察部主任高静说。就此案破坏生态、损坏公共利益的部分进行调查取证、固定相关证据后,11月中旬,该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官同时对4名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4人均表示认罪认罚,愿意主动支付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随后,该院与区农委、湿地保护区等进行会商,研究修复方案,决定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对被损害的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在鱼苗放流的当天,滨海新区检察院还与天津市检察院检察官一起,来到湿地保护区附近的农贸大集上,结合此案现场宣讲公益诉讼制度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