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检说法】遇到校园欺凌,检察官教你这么做
时间:2024-03-22 15:25: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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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第二十条》中,有老师描述校园欺凌时说:“被欺凌的孩子不愿意承认,看见的孩子不敢站出来指认”。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校园欺凌的复杂性和隐蔽性,被欺凌的孩子选择沉默,看见的孩子选择回避,这不仅是对欺凌行为的纵容,更是对被欺凌者的二次伤害。如果在校园生活中,遭遇校园欺凌时我们应当怎么办?保护“少年的你”,这些我们都要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让自己变得自信。身体语言会影响一个人对自己的认知,自信是欺凌者最大的敌人。昂首挺胸,双肩自然垂下,走路时往前看,与人沟通保持目光交流,不要俯身看地,要全心投入,充满阳光,要勇敢的向霸凌者说“不”。
◎懂的求救。以暴制暴不可取,尽可能拖延时间,争取有机会求救,可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
◎保证人身安全。人身安全永远排在第一位,遇到欺凌要冷静判断危险性,尽可能拖延或先满足其要求,事后再向老师或家长报告。注意不要去激怒对方,不向一群欺凌者挑战,发现欺凌者有凶器,应立即远离并告诉最近的大人。
◎及时报告。不要害怕告诉老师或者家长是懦夫的表现。就像遇到坏人要报警一样,遭遇校园欺凌也要报告给大人,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校园暴力致被害人受侵害,侵权人及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承担的主要方式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当遇到校园欺凌时,一定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及时联系家长、老师和学校,勇于抵制校园不良习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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