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决策部署,促进案件质效提升,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依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制定下发《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发展。
一、聚焦目标,明确方向
《方案》以最高检决策部署为指引,将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其中业务管理更侧重于数据统计分析,对检察工作的趋势、规律、特点等进行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宏观决策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参考和依据。案件管理侧重于案件流程监控,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导入法律程序的各类案件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司法责任制落实到具体案件中。质量管理侧重于案件质量把控,做实做好案件质量检查和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效。
二、构建体系,突出实效
《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内容,确保检察管理工作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协调发展。通过细化业务管理,充分发挥院党组、检委会“领头羊”作用,利用业务数据对业务工作进行宏观把控,结合智能软件和数字模型开展数据分析研判。通过细化案件管理,明确员额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职责,以流程监控、数据管理为抓手,推动形成权责明晰、监督有效的责任体系。通过细化质量管理,牢牢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案件质量检查和评查工作的方式方法,建立“案件评查红黑榜”,倒逼办案质效再提升。
三、谋划提升,激发活力
《方案》以“四个强化”为锚点,聚焦质效分析、部门协作、问题反馈及结果运用的具体要求,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梳理分析问题瓶颈,研究提出办法措施,将分析研判结果纳入部门及人员考核当中,把存在的问题及其转化的成果经验作为年度考核、评先数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激发检察队伍工作活力,营造争先创优的积极氛围。
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将狠抓《方案》落实,以“三个管理”为抓手,推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