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纠纷调解现场
正义网讯(通讯员黄平安 梁佩丽)“多亏检察机关帮我们讨回工资!不然我们拿不到这三万多元……”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凝聚县劳动监察大队、乐里镇司法所之力共同促成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达成和解,解决了谭某等人的讨薪难题。
田林县某餐饮店于2023年10月15日开业,法人为黄某,雇有谭某、杨某、农某等7名员工。黄某当时与员工口头协商上班满一个月后押半个月的工资,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正常营业期间于每月15日支付员工工资。2023年12月18日,黄某因店内设备改装,通知7名员工暂时停工,但直至2024年1月也未支付7名员工停业前的34064元工资。7名员工多次上门向黄某追索工资未果,于是到田林县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欠薪问题,并表示有起诉意愿。随后田林县劳动监察大队将该线索移送田林县检察院。
经审查,田林县检察院认为餐饮店欠薪事实客观存在,且7名员工中有2人为60岁以上,自我维权能力弱,诉讼能力有限,应予帮助和支持。
2024年4月2日,在基于双方和解意向前提下,该院与县劳动监督大队、乐里镇司法所一同召集到了6名申诉当事人和老板黄某双方进行磋商座谈。座谈会上,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已通过田林县法院司法确认。至此,该起追索劳动报酬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